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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上海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

摘自:诗烨  日期:2024-09-03  [返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落实《上海市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行动方案》《上海市推进眼健康行动计划(2023—2025)实施方案》,依据《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公共卫生综合干预技术指南》《近视防治指南(2024年版)》和上海市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全面推进近视防控措施落实落地,以“工作机制、服务体系、干预技术、科研创新、专业队伍、科普质量”建设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和屈光发育全周期近视防治服务,推进近视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目标,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家庭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巩固家庭、学校、专业机构和儿童青少年联动的近视综合防控体系,持续完善学校视力健康管理工作网络,健全医教结合、医防融合、体医融合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多部门工作会商,不断提升协同服务管理能力,全面落实各项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措施。推动开展“健康副校(园)长”制度试点,深化近视防控措施落实。


二、完善近视防治服务管理体系


    加强“市-区-社区”三级视觉健康预防干预和市、区两级规范诊治服务网络建设,健全工作机制,细化任务要求,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管理能力和规范诊治水平。进一步发挥有关专业机构技术支持、管理协调、研究转化和培训实践等作用,推动近视防控能力提升和适宜技术转化应用。各区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要加快落实近视防治专职人员和智能化筛查监测设施设备,引导符合要求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近视防治工作。


三、拓展干预适宜技术应用


    各区、各单位要加大力度推广应用近视防控系列技术标准,针对屈光发育不同阶段实施分类防治措施,强化远视储备不足特别是近视前期重点高风险人群的早发现、早干预。各相关专业机构要结合户外活动、读写行为和环境等影响因素,对儿童青少年开展个体近视风险评估,指导个体化行为和环境精准干预。各专业医疗机构要推广应用中西医适宜技术。


四、加强科研创新和转化


    充分发挥本市专业优势,整合资源,推进近视防控干预适宜技术研发、技术规范和标准研制、工作模式研究、效益评估和成果转化。加快推进近视防治领域科研创新,进一步完善本市屈光发育全周期人群队列数据库,动态掌握并分析研判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状况变化趋势和关键影响因素,为持续优化本市近视防治策略措施提供技术依据。


五、强化专业队伍建设


    各区要加强近视防治队伍建设和能力储备,加大培养引进力度,按要求配足专业人员,积极参加近视防控人员培训等项目。市视觉健康中心指导各区组织社区、公共卫生机构等各类眼防专业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视觉健康规范化培训。


六、提升科普宣传质量


    各区、各单位要将近视防控科普宣传纳入各类健康主题教育活动。结合“6.6全国爱眼日”“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上海近视防控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在儿童节、开学期间等重点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健康宣讲活动,引导学校和广大师生、家长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提升儿童青少年自主健康管理能力。


转载自-上海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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