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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诗烨 日期:2022-01-13 [返回]
为进一步强化本市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新发布上海市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管理规定:
1、除返乡探亲、必要公务等以外,非必要不离沪、非必要不出境,鼓励在沪过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出行时,做好个人防护、手部消毒等,开展每日自主健康监测。
2、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沪返沪,待所在地区风险等级降至低风险后方可来沪返沪。
3、所有已抵沪的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12小时之内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根据其出发地和途经地疫情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4、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实行4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5、对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6、医疗机构、学校等有关单位加强健康码查验,对来沪返沪的工作人员、学生等协助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相关人员在来沪返沪后48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
7、外地来沪返沪人员在抵沪后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其间每天早晚两次自测体温,减少不必要的人群聚集活动,规范佩戴口罩。
8、进一步强化“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督促和指导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客运场(站),商场超市、酒店宾馆、饭店酒吧、影院剧院、医院、学校等加强对来沪返沪人员的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查验等。
9、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2022年3月15日。后续本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
“六不”原则,处于自主健康观察期间的人员:
●不得搭乘公共交通;
●不得聚餐、外出堂食;
●不得外出观影、观戏、观展;
●不得参加人群聚集性活动;
●不得前往商场超市、办公楼、游乐场等人群聚集场所;
●不得前往棋牌室、KTV等密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