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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对感染者隔离方式和部分场所防疫要求进行优化调整

摘自:诗烨  日期:2022-12-08  [返回]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关要求,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持续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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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化调整阳性感染者隔离方式


    对阳性感染者实施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对目前正在集中隔离收治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可自愿选择继续集中隔离收治,也可申请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由居住地所在区负责闭环接回。


    在上海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继续实施集中隔离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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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已明确: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除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外,其他人员原则上愿检尽检;对7天内无核酸检测记录的人员不再赋黄码。从今天起,上海不再对来沪返沪人员实施“落地检”“三天三检”“五天四检”等;来沪返沪人员抵沪不满5天者,其“随申码”“场所码”不再显示“来沪返沪不满5天”的标记提示,不再限制其进入相关公共场所。上海已优化调整部分场所防疫要求,除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学校(含托幼机构)等有特殊防疫要求的场所外,12月9日起密闭娱乐场所、餐饮服务场所也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海将继续保留常态化核酸检测采样点,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避免长时间封控,减少因疫情给市民带来的不便。如封控后高风险区发现的新增感染者为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管理阳性人员的同住人员、密切接触者或其同住人员,经评估后无家庭外的社区传播风险,不影响高风险区的解封时间。除划定的高风险区外,我市已不再对阳性感染者所在的居住小区和其他涉及场所、密切接触者所在楼栋的涉及人员,开展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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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调整部分场所防疫要求


    密闭娱乐场所、餐饮服务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上述优化调整措施自2022年12月9日9时起实施。后续,我市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快接种疫苗,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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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高风险区外,其他区域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上海将全力保障基本医疗服务,优化门急诊流程,特别是对发热门诊进一步扩充区域、增加诊室、充实力量,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同时,市、区相关部门积极加强生活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储备保障,全力保障市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严禁以硬质隔离等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和小区大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紧急避险渠道畅通。社区与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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