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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诗烨 日期:2023-11-10 [返回]
不少患者有这样的体会,就是前几天刚刚在一家医院做过检查检验,今天在另外一家医院就医又要做相同的检查检验,这对患者来说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钱,启动信息互通共享攻坚行动之后,怎样避免类似的问题?
启动信息互通共享攻坚行动,国家卫健委的初衷和目的就是要解决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不互通、不共享的问题,破除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壁垒,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
前期,部分地方已经开展了医学检查检验结果省域内的互通共享,比如福建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已经接入了243家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基本实现了省、市、县级公立医院之间的检查检验结果报告调阅共享,累计互认了2.85亿项(次),覆盖了1.44亿就诊人次。
甘肃省检查检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接入了二级以上医院234家,共享各类检查检验报告8243万份。
广东省明确了114个首批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项目,在广州、深圳两市实现了336家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的共享调阅。
信息互通共享攻坚行动要求全面推动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
一是在国家层面,国家卫健委要建立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的信息标准规范,明确检查检验互认的项目清单,形成检查检验项目等编码数据库,建立检查检验结果跨省互通共享的主索引数据服务接口,建立完善检查检验结果的质量控制、授权访问等管理制度。
二是在省级层面,基于省统筹全面健康信息平台,部分试点省份建成“影像云”,建立了标准规范型的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机制。
三是在医疗卫生机构层面,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实现医学检查检验结果的互认共享。